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上周启动。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市民关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警方责无旁贷,持续发力。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30日从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获悉,去年以来,该局破获涉食品安全类案件近2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0多人。对于一些有代表性的重点案件,警方进行通报警示。
吃了他家猪头肉食客头晕目眩、口吐白沫
猪头肉,是颇受市民喜欢的一道卤菜。今年2月,市民李某在路边熏烧摊购买猪头肉,回家食用之后,头晕目眩、口吐白沫,被立即送往医院。医院诊断,李某食物中毒,随后,医务人员对他进行了洗胃治疗。
腌制、卤制食品存在安全隐患
江都警方介入调查后,将李某食用的猪头肉送至检验部门检验,结果显示,猪头肉中食用型亚硝酸钠含量严重超标。相关部门表示,食用型亚硝酸钠,被卤菜店、熏烧摊广泛使用,相关法律规定,制作食品时,允许添加少量的食用型亚硝酸钠,其标准是不超过30mg/kg,也就是说,1公斤食物里,不能添加超过30毫克。李某买到的猪头肉,每公斤肉里添加了12000多毫克,也就2两多食用型亚硝酸盐,足足超出标准415倍!
私自屠宰家猪被查
随后,公安机关将涉嫌生产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产品的熏烧摊主吴某抓获。吴某交代,她刚刚出师、摆摊不久,学徒时师傅告诉她,卤制猪头肉时,可以放点食用型亚硝酸盐,这样,猪头肉色泽红亮、味道更香。“师傅关照我一定不能多放,但我没放在心上,以为多发点肉会更香,能吸引顾客,打开市场。”被抓后,吴某后悔地说。
父子俩为多赚钱私宰家养猪出售
农村有很多人养猪。江都郭村的陈氏父子,家里养了几十头家猪。去年底,父子俩私屠乱宰,自己在家就把猪给宰杀了,而后支起铺子,出售猪肉。因为出售价格比市场价低,生意挺红火。
江都警方获悉陈氏父子私自宰猪卖肉,当即展开调查,将两人抓获。自家养的猪肉,不能自己宰杀了出售?民警对此作出解释,陈氏父子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父子俩对出售的猪肉缺乏检验能力,这些猪肉在没有经过检验合格的情况下流入市场,违反了相关法律。
民警介绍,根据规定,生猪应该送往专门的屠宰场宰杀,宰杀有一整套严格规定:宰杀前,兽医会对生猪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宰杀;宰杀之后,猪肉还得接受检验,检验合格之后,会被“盖章印花”,只有印上花的猪肉,才能流入市场。
经过警方调查,陈氏父子累计屠宰、出售20多头猪,总案值8万多元。两人交代,之所以私屠家养猪并出售,就是为了能多赚点钱。民警提醒市民,购买猪肉一定要买有“印花”的肉,这些肉是检验合格的,千万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购买未经检验的肉,这些肉的安全无法保障。
网购的牛肉干鸭肉成分100%
去年9月,江都市民李先生在某直播平台,看到有主播在推销一款牛肉干。主播说,这款牛肉干产地是内蒙古,所选用的牛肉都来自草原牛,绿色健康口感好。李先生点击购买链接,以99元购买了4袋。几天后,李先生收到寄来的牛肉干,他将牛肉干放到嘴里咀嚼了几下,皱起了眉头,这个口感与他此前吃过的不一样。感觉自己可能买到了假货,李先生向江都警方报案。民警将李先生购买的“牛肉干”送至专业食品检验机构检验,结果显示,这款“牛肉干”牛肉成分0%,鸭肉成分100%!
此后,警方通过数个月的调查,辗转江苏、四川、湖北、内蒙古等地,将涉嫌制作、销售假牛肉干的厂家、电商、推广公司的20多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嫌犯交代,“挂着牛头卖鸭肉”,就是为了多赚钱。经查,去年7月至11月,嫌犯销售假牛肉干累计金额800多万元,单月最高销售额超200万元。通讯员 王诚 石璇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
校对 徐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