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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卖画”玩过头了 |
| 2007-04-02 01:56:03 |
纯从笔者个人的角度来看,安迪这幅画作可谓颇有创意。王朔与徐静蕾两人,最近是舆论的焦点,安迪以他们为画面主要人物,并添加了抽象的人物造型,再让徐静蕾裸体“出镜”,确实能制造出极强的反差效果,让观者产生耳目一新的震撼感。
安迪表示,按一次点击一元计价,这幅画要卖22万元,笔者认为这很难实现,因为多数网友只是好奇而已,并不会花钱在网上看画。但是,对于一位前卫艺术家来说,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吸引到众多的“眼球”,无疑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安迪说自己的画是“恶搞名人”,笔者倒觉得他更像是在搞行为艺术,用剑走偏锋的方式让自己出名。
艺术家进行创作探索,乃至追求个人出名,应该说都是无可非议的。但笔者却认为安迪的这幅画作,“出格”得有些过了头。因为我们的社会,还没开放到谁都能接受被画裸画的程度。安迪画徐静蕾的裸体画,并且公开展示和出售作品,如果没得到徐本人的同意,就有侵犯他人肖像和名誉权之嫌。
笔者相信安迪的这幅画,没有侮辱徐静蕾的意思,甚至觉得该画确有独特的美感。但是,这幅裸体油画,是否“是对徐静蕾的一种美化”,笔者说了不能算,作者安迪说了也不能算,必须由老徐本人发话才行。作为艺术家的安迪应当懂得,无论是进行艺术创作的自由,还是网上“恶搞”的娱乐精神,都是有一定的边界的。《法国国民公会宣言》说,“公民的自由以另一个公民的自由为界限”。对自由的滥用,同样会使自由受到侵害。
因此,徐静蕾经纪人要求撤画,安迪不能对其无动于衷。“觉得徐静蕾不会告自己”,不能成为坚持不撤画的理由。如果坚信徐静蕾会认同自己的作品,安迪不妨与徐本人取得联系,向她详细阐述自己的创作理念,从她那里取得正式的授权之后,再重新展出和出售这幅画。但在这之前,艺术必须先给社会秩序让路。???? 李 清 |
| 来源: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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