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执法,岂能“看人下菜”
2007-09-03 14:06:10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9月1日,记者从贵州都匀市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都匀市日前拨出专款建立专项基金,针对在该市遭遇财产被盗、被抢的部分外来投资者、本市部分企业,如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限内未能破案,当地公安局将先行赔偿。(9月2日《贵州商报》)
小偷、抢劫者劫偷钱物,限期不能破案将由警方买单!都匀市作出这样的承诺,无非是想优化招商投资环境,但这种承诺却是完全不妥当的!
首先,这个承诺事实上把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人分为了三六九等——外来投资者和本市纳税大户是警方重点、特殊保护对象,这个群体若被偷或被抢,其损失不会损伤毫发,要么追回被偷或被抢的财物,或者警方赔偿;而其他普通群体,则属于非重点或者说是“次等”保护对象,他们若被偷或被抢,若及时破案,则能追讨损失,否则,只能是自认倒霉,无人负责了。这公平吗?它是否践踏了《宪法》及《刑法》和《警察法》最基本的的公平原则?
其次,从表面看,小偷、抢劫者劫偷钱物,由警方买单!可实质呢?是由老百姓来买单。社会治安不好,警方破案不力,最终却由百姓掏腰包“买单”,这于情于理于法,恐怕都难以解释。
最近,中央正在清理过时、过期以及含有违法内容的“红头文件”,大力提倡政府出台“红头文件”先过“法律关”、“人民关”,力争各级政府和部门出台的“红头文件”符合法律与民意。而像都匀市警方这样“看人下菜”的执法承诺,是否也应列入清理之列呢?我看应该!
小偷、抢劫者劫偷钱物,限期不能破案将由警方买单!都匀市作出这样的承诺,无非是想优化招商投资环境,但这种承诺却是完全不妥当的!
首先,这个承诺事实上把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人分为了三六九等——外来投资者和本市纳税大户是警方重点、特殊保护对象,这个群体若被偷或被抢,其损失不会损伤毫发,要么追回被偷或被抢的财物,或者警方赔偿;而其他普通群体,则属于非重点或者说是“次等”保护对象,他们若被偷或被抢,若及时破案,则能追讨损失,否则,只能是自认倒霉,无人负责了。这公平吗?它是否践踏了《宪法》及《刑法》和《警察法》最基本的的公平原则?
其次,从表面看,小偷、抢劫者劫偷钱物,由警方买单!可实质呢?是由老百姓来买单。社会治安不好,警方破案不力,最终却由百姓掏腰包“买单”,这于情于理于法,恐怕都难以解释。
最近,中央正在清理过时、过期以及含有违法内容的“红头文件”,大力提倡政府出台“红头文件”先过“法律关”、“人民关”,力争各级政府和部门出台的“红头文件”符合法律与民意。而像都匀市警方这样“看人下菜”的执法承诺,是否也应列入清理之列呢?我看应该!
编辑: 来源: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