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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头条】“两女幼师被害案”二审择期宣判,其中一位被害人父亲:希望女儿能获评见义勇为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2-19 20:45:46

因凶手报复初中同学,导致同为女幼师的同屋室友也无辜遇害。2月19日,“青岛两名女幼师被害案”二审开庭。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被害女幼师刘某怡的父亲刘先生处获悉,法庭将择期宣判。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希望法院能够维持死刑的判决。据了解,他还提起民事诉讼,起诉了女儿的幸存室友和另一位受害者家属,“不是为了赔偿,我希望他们可以发声为我女儿评定见义勇为作证。”

刘先生表示,其女儿在凶手将另一被害女孩逼进房间时,曾大声叫喊并与凶手撕扯,“我女儿当时的叫喊使得她的另一室友察觉并报警,而且与凶手争斗了许久,所以我认为她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见义勇为。”2月19日下午,记者致电山东省平度市(青岛市代管市)教体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在为刘某怡进行见义勇为的申报,但最终能否认定成功,还需要依据二审的判决结果。

入职一年多幼儿老师遇害

凶手目标是其室友

2023年12月12日早上8点,刘先生接到了女儿刘某怡工作的幼儿园的电话,“电话里让我和孩子的妈妈一起到平度当地派出所,但并没有说明什么事情,所以我们感到非常奇怪。”

当天下午,刘先生夫妇从潍坊赶到平度得知了女儿的死讯,在派出所里都快崩溃了。在刘先生的眼中,女儿从小乖巧懂事,学习也很刻苦,“我是一名乡村教师,她自小受我的影响,对教师这个职业充满热忱,在报考大学的时候考上了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被分配到了平度当地幼儿园当老师。被害时她刚工作一年多,仅有24岁。”

被害人刘某怡家属在法院门口

在派出所,刘先生通过警方对案情的描述,逐渐搞清楚了事情的真相。原来,被杀害的不止他的女儿,还有其合租室友兼同事李某菲。刘先生说,“女儿生前和我们视频通话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她在当地和另外两名同事合租了一间三室一厅的房子。”

当时刘先生从警方那里获知,凶手原本的目标是女儿的合租室友李某菲,“但因为我女儿的房间离入户门最近,李某菲被凶手逼进我女儿房间,我女儿也无辜被害。”刘先生悲伤地告诉记者,在此次事件中,自己的女儿完全就是一位无辜的受害者。

凶手辩称自己有精神疾病

判决书披露其因心理扭曲报复

2024年10月9日,青岛两名女幼师被害案一审在青岛市平度看守所法庭开庭审理,刘先生第一次在法庭上看到凶手李某勇。刘先生回忆说,当法官提到一些实质性问题时,李某勇一直强调自己有精神性疾病,“法官询问他杀人动机时,他说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做的,当时大脑一片空白,一直强调行凶不是他的本意,装疯卖傻。”

刘先生告诉记者,法院并未同意给被告人进行精神鉴定,“因为根据警方的调查,他的整个作案过程完全是有预谋的行凶。他提前蹲守,摸清了情况,作案之后又逃逸。而且他也没有能够证明他有精神病史或有精神疾病的证据。”

2024年10月18日,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两名受害者家属各4.7万余元,李某勇当庭表示上诉。

被告人李某勇犯故意杀人罪

据刘先生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提供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某勇和受害人李某菲的两名同学证言证实,他们是同村人,系小学和初中同学,上初中时曾吵过架。被告人供述中表示,他从小就喜欢李某菲,但在初中时被她骂过,加之近几年工作、生活不顺,遂产生报复心理。

判决书称,李某勇通过多次蹲守、跟踪尾随等方式获取被害人李某菲住址,并购买单刃刀多次窜至李某菲住处伺机作案。2023年12月11日21时许,李某勇携带单刃刀窜至李某菲住处,敲门入室,趁李某菲不备持刀朝其胸、腹部猛捅数刀,并将其逼入被害人刘某怡卧室后继续捅刺,致李某菲当场死亡。李某勇恐罪行败露又持刀朝刘某怡捅刺数刀,二人发生撕扯,刘某怡倒地,李某勇持续捅刺并划割其颈部,刘某怡当场死亡。

2月19日,该案件二审开庭,法庭将择期宣判。刘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此次二审开庭,被告人李某勇仍坚称自己有精神疾病,并且不承认此前笔录内容,意图当庭翻供,“他还说可以对家属进行赔偿,这在我看来就是他求生的策略。即便刑事附带民事只判赔我们丧葬费4万多元,我们都没有上诉。”刘先生的代理律师李律师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二审开庭争议的焦点和一审差不多,基本都是围绕被告人是否有精神疾病来辩论,“根据现有的各项证据来看,他是否有精神疾病,没有太多异议。”

家属希望女儿被认定见义勇为

“在我们心里她是英雄”

在获知事件全部经过后,刘先生曾四处奔走为女儿申报见义勇为,“平度市教体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说,等到该案件全部审理终结之后,就可以为我女儿继续申报见义勇为。”李律师也向记者证实,当地教体局确实在推进此事。2月19日下午,记者致电平度市教体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在为刘某怡进行见义勇为的申报,但最终能否认定成功,还需要依据二审的判决结果。

刘某怡是否有见义勇为的行为?记者查询判决书发现,被害人刘某怡曾与李某勇发生撕扯。被告人李某勇在供述中表示,他之前并不认识刘某怡,是在捅刺李某菲时,刘某怡坐在靠窗位置叫唤,后来他怕引来人才捅向刘某怡,刘某怡在夺刀的过程中割伤李某勇的手,“她一直跟我抢刀,又喊又叫的。”

判决书称,刘某怡的另一位合租室友崔某某也在其房间内,她表示,听到李某菲开门后约30秒,又听到刘某怡在旁边房间大喊,崔某某走到客厅看到一男子在捅李某菲,刘某怡则蹲在床上,地上都是血。之后崔某某跑回房间反锁房门并报警。

对于崔某某的做法,刘先生表示理解,“但我们始终认为,正是因为我女儿喊了她,同时和凶手进行搏斗,让崔某某有了警觉,能够及时反锁房门自保报警,从而幸免于难。”刘先生认为,从这方面来说,她的女儿实际上是救了崔某某。

刘先生说,事情发生后,他多次试图联系崔某某均未得到回应,“我去学校找她,她避而不见,一审开庭时也没有出庭。受害者李某菲的父母也一直不和我们联系,见了面也不和我们讲话。”刘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去年10月18日一审判决后,他于10月29日向平度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由为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起诉室友崔某某和受害者李某菲的父母,“我不是要赔偿,我只是希望相关当事人,可以为我女儿见义勇为的行为说一句公道话,为她见义勇为的行为提供一个证明。”

李律师认为,刘某怡的行为拖延了李某菲死亡的时间,虽然因力量悬殊没能救下,但客观上有救助的行为事实;另一位室友崔某某因刘某怡的叫喊产生警觉,获得了生还的机会。他表示,“在刑事案件上,崔某某的证词证明了被告人的行凶,对刘某怡救人行为描述较为模糊,所以我们希望通过民事诉讼,能让崔某某更详细地讲述当时现场的情况。”

刘先生向记者提供的受理通知书显示,目前法院已立案,但还没有开庭。对于刘先生夫妇来说,去世的女儿如果能够获评见义勇为,是对她生命价值的体现,也是对逝者的尊重,“更是对我们受害者家属的心灵慰藉。在我们心里女儿是英雄。”

紫牛新闻记者|徐韶达

编辑|王夕悦

剪辑|万惠娟

主编|陈迪晨

图片和视频素材: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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