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味电子烟仍在隐秘销售,源头供给缩量必须再提速
来源: 封面新闻
2025-03-27 23:44:33
□蒋璟璟
在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其中也包括电子烟。但是近期不少家长反映,一种调配出各种水果口味的电子烟,通过各种隐秘的渠道,轻易被未成年人购买。这种电子烟因为味道清香会让孩子们放松警惕,不少孩子渐渐染上了烟瘾。记者调查了一些电商平台,输入关键词“电子烟”进行检索,网页马上弹出了警示提醒,但把关键词换成电子烟的关键部件“雾化器”或“电子雾化”后,平台瞬间出现了大量卖家。(央视)
针对包括果味电子烟在内的所有电子烟或者类电子烟电子雾化产品,在法律层面早已设计了一系列限制性制度安排。《电子烟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然而从频频曝出的个案和记者调查情况来看,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还是不尽如人意。实际情况看,果味电子烟“在网上店铺和线下柜台依旧货源不断”,其流向未成年人的渠道,并未彻底阻断。
“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这一规定直接明了,是没有含混理解、弹性执行空间的。但一个复杂的情况在于,相关法规并没有禁止生产果味电子烟,此类产品被允许用于出口。这意味着,并未从源头杜绝此类产品的供给,这使得相关管制工作趋于棘手。在央视的报道中,有相关负责人就介绍称,不少果味电子烟都属于出口回流国内。由此,也就提出了新的治理课题:如何通过进一步源头管控产品流向,来斩断果味电子烟在本土市场的隐秘销售链?
其实,由于过往经销商系统和销售链的存在,不少电子烟企业其实是高负荷排产的。换而言之,是“销售预期”“走货能力”,影响了企业的产能和产量。不少这类企业,并非“按销定产”,或者说,并不是“接到海外订单后才生产交付”,而是超额生产,寄希望于某些隐秘的本土走货渠道来消化多出的“果味电子烟产品”。新规落地后,果味电子烟的本土销售链转入以下、死而不僵,不得不说,生产端出货高佣金的“供养”,起到了不小的推波助澜作用。
阻断果味电子烟之类的产品,从大趋势来看,在确保企业合理利益的前提下,产能收缩应该是必然选择。这其实是一个正向促进、杠杆撬动的过程。供给少了、销售链自然萎缩。而销售链的萎缩,又能反过来加快产能收缩。当务之急,就是形成治理合力,击破关键节点,触发行业正向连锁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