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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时评】不能纵容小区“天价”停车费损害业主利益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2-14 00:22:31

近日,广东东莞鹏瑞天玥广场小区的停车收费方案引发关注,其公开每天的临时停车费封顶120元,月租费2800元。记者了解到,当地市场监管局的价格监管部门已介入处理此事。(2月12日《楚天都市报》)

东莞鹏瑞天玥广场小区的天价停车费方案,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当下物业管理领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每天120元的临时停车费、每月2800元的月租费,这样的收费标准不仅突破了人们对小区停车费的认知底线,更暴露出物业公司对业主权益的肆意践踏。在这场闹剧中,物业公司俨然将自己置于小区的主宰者地位,将业主视为可以任意收割的“韭菜”。这种现象绝非个例,而是当前物业管理乱象的一个缩影,其背后折射出的是一些物业公司在损害业主利益时的肆无忌惮。

物业公司本应是受业主委托为小区提供服务的机构。但在现实中,物业公司却常常反客为主,将管理权异化为支配权。鹏瑞天玥广场的案例中,物业公司单方面制定“天价”停车费标准,完全无视业主的承受能力和合法权益。这种行为暴露出物业公司已经将自己定位为小区的实际控制者,而非服务提供者。

该小区停车费标准,远超当地市场平均水平。这种定价策略并非基于成本核算,而是物业公司利用其垄断地位进行的利益最大化设计。通过设置高额停车费,物业公司实际上是在对业主进行“经济筛选”,将小区资源向支付能力更强的群体倾斜。

停车费背后的利益链条远比表面看到的更为复杂。物业公司通过控制停车位资源,不仅可以获得直接收益,还能借此影响小区的居住品质和房价水平。这种利益收割模式,已经成为某些物业公司的标准操作。业主权益在这种利益收割中遭受严重侵害。高额停车费不仅增加了业主的生活成本,还剥夺了他们对小区公共资源的平等使用权。这种侵害具有隐蔽性和持续性,往往被包装成“市场行为”获得合法性外衣。

现行物业管理法规存在明显漏洞,难以有效约束物业公司的行为,需要从立法层面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明确收费标准的制定程序和上限,赋予业主更大的话语权和监督权。业主自治能力的提升至关重要。业主需要增强权利意识,通过成立真正有实权的业主委员会,建立对物业公司的有效制衡机制。同时,政府部门应当为业主自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天价”停车费事件折射出的不仅是物业管理领域的问题,更是城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必须正视的深层次矛盾。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今天,如何平衡各方利益,构建公平合理的社区治理模式,是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重要课题。唯有通过制度创新和多方共治,才能遏制物业公司的权力滥用,真正实现业主权益的保障。这不仅关系到公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城市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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