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集采药质量,医疗系统的“一线声音”弥足珍贵
来源: 封面新闻
2025-01-25 00:29:49
□蒋璟璟
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20日在其网站公布了《关于请协助做好当面听取集采药品相关意见的函》。其中提到,近日,上海有医学专家反映某些集采药品可能存在质量风险等问题,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决定1月21日由国家医保局负责同志带队,联合卫生健康、工业信息化、药品监管部门,赴上海当面听取关于药品集采政策及中选产品质量保障的意见建议,并重点收集有临床数据支撑、有统计学差异的质量和药效问题线索。(中新社)
面对一线专家反映的情况,国家医保局的反应积极而迅速。这种“高度重视”“马上就办”的态度,值得肯定。我们知道,集采药整体规模巨大,日常高频、大量使用,已成为医疗系统用药的绝对大头。带量采购的模式下,中标的集采药价格显著走低,这实实在在地降低了医保负担和居民看病成本。但不可忽略的是,其同样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同一药品选择窄化、厂商固定化、供货关系长期化的结果。在此背景下,确保集采药质量可靠,就显得尤为重要。
就在最近,上海某医院权威专家直言,“在这么价格低的情况下,药物质量可能不稳定,老百姓或者我们医院医生的感受,比如抗生素过敏、血压不降、麻醉药病人不睡、肠道准备的泻药不泻或者量不够。”这番说辞,显然不是空穴来风,而很大可能是源起其日常职业观察的有感而发。当然了,现象是现象,归因是归因。用药的临床效果“不及预期”,是不是就可以直接推定为“药品质量不行”,这里面绕不开一个调查论证的过程。
事实上,回应此事时,国家医保局也说得很清楚,表态将“重点收集有临床数据支撑、有统计学差异的质量和药效问题线索。”临床数据,必然是指那些连续性、大样本、标准化、高可置信度的“诊疗记录”;而“有统计学差异”,则是要排除主观性、随机性、偶发小概率,指向“显著性差异”……公允评价一款药品的质量,确实需要专业、科学的论证。众所周知,新药上市都要经历数轮对照试验来检验安全性、有效性。评估集采药的质量,不需要这么麻烦,却也需要同样的严谨。
集采药,都是获准上市的成熟药品,其并不存在药理学等原理层面的争议。如今需要追问的是,集采的模式下,是不是有个别药企为了控制成本而偷工减料、放松品控,继而导致药品质量滑坡?之于此,不能陷入先入为主地认为“便宜没好货”,而是要多些实证、用事实说话。既要鼓励广大医务人员当好吹哨人、尊重其实践反馈,也要不断完善针对集采药的生产企业检查和中选品种抽检全覆盖,如此才能将保量、保价也保质,将“药品集采”的制度优势发挥到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