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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儿童安全警钟再响!苏大附儿院2天收治4名交通事故重伤儿童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7-04 16:51:00

暑假本应是孩子们欢乐的时光,然而假期伊始,交通安全隐患便给多个家庭蒙上阴影。近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了解到,6月30日至7月1日,该院外科重症监护室已接连收治了4名因交通意外导致重伤的儿童,伤情触目惊心。

医护人员为患儿进行治疗

地下车库骑车失控撞墙,未戴头盔男孩颅脑损伤住进ICU

苏大附儿院外科重症监护室副主任刘锋介绍, 6月30日当天,医院就收治了3名重伤患儿,3人伤势均较为严重。其中一名未满14周岁的男孩,独自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直行时,不幸被一辆右转的大货车撞击,重重摔倒在地。经检查,他颜面部多处骨折、右肱骨骨折、肺挫伤,胸椎也受到损伤,目前生命状态趋向平稳。

另一名8岁儿童由其父亲骑电动自行车载行时遭遇交通事故。由于孩子没有佩戴头盔,事故造成他颅脑损伤、股骨骨折,肝脏也出现挫伤。还有一名男孩在地下车库坡道骑自行车玩耍,下坡时因速度过快失控撞墙。同样因为未佩戴头盔,头部直接撞击墙面,造成颅脑损伤,目前正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救治。

7月1日晚上,又一对姐妹骑乘一辆电动自行车时与机动车发生猛烈碰撞。事故导致11岁的妹妹头部遭受重创,颅骨骨折、颅脑损伤,入院时已意识不清,生命垂危,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

“暑假才刚开始,我们就接连接诊多例因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事故受伤的孩子,部分孩子伤势极重,意识尚未清醒。”刘锋语气沉重地指出,“从重症监护的角度看,暑假期间因交通意外伤住院的儿童数量明显增多,交通事故造成的严重伤害占比确实偏高。”刘锋特别强调,电动车出行安全不容忽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无论是骑行者还是乘坐者都要佩戴好安全头盔,规范进行车辆充电和维护,并且时刻警惕,务必远离大型车辆,如大货车,以规避其视野盲区和内轮差带来的致命风险。

遇车祸先打120!医生划重点:止血、保通畅、别乱动、等专业救援

一旦不幸遭遇交通意外,第一时间的科学处置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伤者的生死与后续康复。刘锋详细介绍了关键的急救步骤:首先,必须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准确报告事故地点和伤者情况。同时,要迅速评估现场环境是否安全,确保救援者和伤者不会遭遇二次事故。紧接着,需要快速判断伤者的生命状态。如果发现伤者心跳呼吸停止,必须争分夺秒进行心肺复苏。若伤者尚有生命体征,则要优先处理出血,小伤口按压包扎,大出血则需加压包扎,必要时可使用止血带,但务必记录使用时间,防止肢体缺血坏死。在施救过程中,保持伤者呼吸道通畅至关重要,要及时清除口腔内的异物,防止窒息。同时,要注意给伤者保温,避免体温丢失,可用衣物或毯子覆盖身体。

刘锋特别郑重提醒,在急救过程中,绝对不要随意移动伤者! 尤其是当怀疑伤者有脊柱损伤时,任何不当的移动都可能造成灾难性的二次伤害,加重病情。正确的做法是等待专业医护人员使用专用器械进行固定和搬运。此外,如果伤者身体有异物插入,切勿自行拔出,以免引发难以控制的大出血,应保持异物原位固定,等待专业人员处理。

除了交通安全,刘锋和医院方面也提醒广大家长,暑假期间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高发期,溺水、触电、烫伤、高空坠落等风险同样需要高度警惕。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为孩子营造安全的居家和出行环境,定期检查家中的电器、燃气设备及窗户防护等,及时消除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刘锋呼吁广大家长务必严格遵守这一法律规定,切勿让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孩子违规骑行相应车辆上路,这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孩子生命安全负责的底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添翼 实习生 邬慧勤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