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购物广告,平台理应承担更多责任
来源: 紫牛新闻
2024-11-25 14:50:35
11月12日、11月25日,本报“有事找紫牛”栏目接连收到2次相似的投诉,一是印女士在微信朋友圈看广告买了货不对板的羊毛大衣,二是刘先生在腾讯微视看广告买了货不对板的防寒保暖服。
后经记者调查,这两次投诉中的经营商溧水区红华百货经营部、广州薇及伊百货有限公司均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这样的企业,还能在平台上投放广告呢?
记者向腾讯客服反映了此问题,客服回应表示,“微信平台投放的广告,我们对商家资质是有严格的审核机制,需商家资质齐全,方可进行投放广告。”
记者在黑猫投诉输入“朋友圈广告”,发现投诉超过4000条,其中许多投诉人的遭遇和印女士一样,都是看了朋友圈广告买了货不对板的商品。而搜索“微视广告”,也有超过50条投诉,其中一部分是反映在腾讯微视app上买到货不对板的商铺。
在“有事找紫牛”收到了两次投诉中,广告商的注册资本均很低,且一家已经注销,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坑一笔钱就跑路的行为。广告商可以跑路,但是平台不能跑路,作为广告的审核方、展示方、甚至用户付款的中介方,平台打了广告收了钱,就理应承担更多的责任,这个责任不应只是口头上的“严格审核机构,需要商家资质齐全”,而是要切切实实的保证广告商的商品和宣传一致,能给平台用户带来良好的购物体验。
作为中间方,平台不能收了广告费,出了事让消费者和广告商自行解决。近些年,许多主播作为中间方,遇到广告商投放的产品质量问题,都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这一方面关乎消费者体验,另一方面也关乎到自己的声誉,而声誉则会直接影响到自己接下来的路是否好走。作为腾讯这样的超级公司,应该做的比主播更好一点,对用户、消费者更上心一点。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姜天圣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