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找紫牛|城管占用公用停车场?记者调查:土地集体所有,停车场确由执法局改造
来源: 紫牛新闻
2024-03-19 22:01:52
近日,常州市金坛区居民杨先生向“有事找紫牛”反映,城管占用了原先由居民使用的“公用电瓶车停车场”的四分之三。据此,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进行了现场调查采访。
停车场全貌
杨先生投诉称,常州市金坛区金东街附近有一个公共电瓶车停车场,旁边就是公安局。“后来公安局搬走了,城管来了,直接占用了一半的公共用地用作他们的私人停车场。最近,他们又占用了剩下的一半,我们能停车的地方只有原来的1/4了,明显不够用。”
记者走访后发现,杨先生所指的停车场位于金坛区西城街道综合执法局旁。记者在现场看到,综合执法局门前左侧有内部停车场,停放有多辆制式涂装车辆,而投诉所称停车场位于正对该局后院大门处,建有白色顶棚框架,南侧停放了电动车,北侧则安装了道闸,用于停放汽车。
汽车停车位区域
西城街道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停车场所处位置为当地村委集体所有,原先是用于出租的厂房,后来由于存在安全隐患,厂房被拆除,便在原址做了地面平整和停车区域,方便周边居民停放电动车,最初还安装了投币充电的设备,后因某些原因拆除了设备,因此目前该停车场电动车停车部位只提供场地,无法充电,而另一半则提供给执法局工作人员停放车辆。
“我们这个办公区原先是派出所,搬过来这几年工作人员在增加,所以之后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几个车位。”该工作人员表示,尽管该停车场可用于周边居民停放电动车,也确实长时间开放给居民使用,但从未确定其用途为“公用停车场”,也不存在所谓“占用”。
圈住部分为停车场位置
就该地块的权属和用地性质,记者向金坛区西城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求证,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核查后向记者证实,该停车场所处地块为原小坵村委所属集体建设用地,厂房拆除后,经与当时的小坵村委协调,西城街道综合执法局将厂房原址改造为停车场,其中部分用于周边居民停放电瓶车,另一部分用于职工停车。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毕俊星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