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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江苏|十多年未用的车库哪来5000元水费?徐州市民求助这笔“糊涂账”该找谁算?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1-19 13:26:00

近日,问政江苏栏目收到市民冯先生的求助,他表示,自己在徐州邳州市一小区有个车库,十几年没有使用过,2025年底,他发现车库欠水费5000多元。邳州市水务公司工作人员称,这可能是冯先生家水表后的管道被车压坏漏水导致的,冯先生认为此费用不应该由自己承担。

5000多元水费从何而来?

1月8日,冯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与他联系的邳州市水务公司工作人员称,水费中有两次可能是大车压坏漏水导致的,然而,去年自己去水务公司为车库申请用水,也没人和自己说欠费一事。冯先生认为,既然是漏水导致的欠费,自己作为用户,就不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水费。

欠缴短信

1月9日,记者联系上了邳州市水务公司的陈班长,他告诉记者,5000元水费中,有两笔大额的确实有可能是管道漏水导致,但此前的小额水费则是用户自己使用产生的。“根据前后用水量对比,如果表后管道一直是坏的,每次抄表应该都会产生大额水费,然而在2012年5月-2013年3月期间,用水量呈下降趋势。”此外,陈班长还表示,如果是表前水管漏水,则不会产生欠费。

针对这一说法,记者询问陈班长能否提供冯先生家供水管道的维修记录,以证明产生水费期间管道状态,陈班长表示,十年前的记录为纸质,很难查询,相关工作人员也已退休。

5000多元水费该由谁出?

“最初,水务公司工作人员说是我家表后管道漏水,属于我负责的范围。但是漏水管道离我家几十米远,《徐州市城乡供水条例》上写了,入屋后的管道才由我自行负责。”冯先生表示,一开始,水务公司要他全额承担5000多元的水费,后来又说减半,再后来沟通时又变成只要交两三百元。这让冯先生觉得很不严谨,希望水务公司给个准确说法。

对此,水务公司陈班长说,冯先生车库产生大额水费是2015年的事情,而《徐州市城乡供水条例》2016年1月1日才实施,“按相关规定而言,这个(5000多元)水费就得他交,但我们就这个问题协商,看他能交多少钱,我们一直是抱着这种态度和他沟通的。”

然而,记者查询了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其中第四章设施管理与维护第二十五条: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负责最终用户户外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城乡供水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对此,陈班长又说:“我们一直与用户沟通的是免除管网损坏产生的水量,缴纳的是前期管道未损坏、正常用水产生的水费。”陈班长告诉记者,现在水务公司领导已同意免去由于漏水产生的部分大额水费,但2012年5月-2013年3月期间产生的200多元水费应由冯先生出。

欠费车库目前无法正常用水

冯先生表示,事发后,水务公司已经把水表拆走了,现在车库没办法正常用水,要靠人一桶一桶运送。“现在水表在哪里?水务公司什么时候拆的?我怎么知道后面水务公司给我拿来的是不是我的那块表?”冯先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也希望水务公司尽快解决问题,恢复供水。

水表已被拆走

对此,陈班长告诉记者,欠费后拆走水表符合公司规定,拆走并不会影响水表上的数据,“我们水表上面有水表钢印号,相当于水表的身份证,而且现在的水表都是数字的,没法修改。”

1月12日,该车库仍无法继续用水,陈班长告诉记者,后续与用户就费用问题协商一致后,用户缴纳水费,会恢复供水。

法律界人士:用户可以诉诸法律途径

对此,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葛栋律师认为,关于拆表、停止供水的合法性问题,缺乏明确法律授权,并无相关法律规定供水单位存在因欠费而拆除用户水表的权力,多地政府规章将“拆除、改动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列为需经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水务公司所称的“公司规定”不能对抗法律法规。至于停水,即使江苏省暂无明确说明,参照其他省市条例,在目前欠缴水费的前提下,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如提前30日-60日进行催告等。

此外,关于后续维权事宜,葛律师建议,用户首先应当全面取证整理所有证据,如:异常水费账单、显示漏水点位置的照片/视频、与水务公司所有沟通记录(短信、录音)、水表被拆后的现场照片等。如后续未与水务公司达成协商,则可以至水务公司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如仍无法达成目的,可以诉诸司法途径。

新华日报·问政江苏记者 李舒曼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