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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广告仍在宣传是消费逝者?律师:有合法授权,在法律上完全合法合规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15 19:11:00

4月14日据媒体报道,与大S生前有代言合作的某品牌,到目前为止仍在用大S的照片做宣传,遭外界质疑是在消费。对此,小S经纪人回应:“这是S家人与品牌讨论的结果,希望能把大S留在大家心中,且代言合约也尚未到期,大小S与品牌也是友好关系,因此做下,就算大S离开后,广告也不会撤下,就为了让大家能见到大S生前美丽的身影。”

法学学者、兼职律师吴丹红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根据《民法典》第 994 条,自然人死亡后,肖像、姓名、名誉等人格利益依然受法律保护,其近亲属依法享有维护、许可及同意使用的权利。本次事件中,品牌在代言合约尚未到期、且家属已明确、自愿同意的前提下,继续使用原有广告素材,属于有合同依据、有合法授权的正当履约行为,在法律上完全合法合规,不构成侵权,也不属于消费逝者。

从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角度来看,法律并未规定代言人死亡则合同自动终止,在合同无相反约定且获得近亲属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至合约期满符合法律规定与商业惯例。同时,只要品牌在原合约范围内使用、不丑化、不歪曲、不恶意炒作、不超出原有宣传场景,就符合广告合规的基本要求。

吴丹红表示,公众对于此事的情感与伦理争议可以理解,但情感评价不能替代法律判断。只要具备合约基础与家属合法授权,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品牌的使用行为就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无需承担侵权责任。这一事件也为行业提供了重要参考:艺人身故后的肖像使用,应当以合同为基础、以近亲属意愿为核心、以法律底线为边界,在契约精神、人格权保护与公众情感之间实现平衡。

若代言商品(化妆品)出现质量或资质问题,责任主体将根据具体违法行为和主体状态分层确定。消费者维权的主要对象是销售者及生产者的清算义务人(股东等)。品牌方(广告发布者/可能同时是销售者)的法律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参与销售及是否存在过错;已故代言人的近亲属在未参与商品经营且无过错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承担产品责任。

据悉,TKLAB是2010年创立的台湾本土护肤保健品牌,大S自2022年起担任其代言人,双方合作超3年,合约在大S离世时仍未到期。此前大S去世消息传来,品牌方TKLAB曾宣布暂时撤下宣传广告,“以表达对逝者的尊重”。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