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除夕夜被烟花炸瞎右眼一年多未找到肇事者,当事人起诉当地监管部门案件将开庭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15 12:14:00
去年2月,安徽一名30多岁的男子在除夕夜被烟花炸伤右眼一事曾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4月14日晚,当事男子王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虽然当时已立为刑事案件,但事发一年多仍未找到肇事者。据他事后了解到,事发的淮南市八公山区属于当地明文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此前他已起诉当地相关监管部门,申请行政赔偿。此案将于4月16日在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王先生向记者提供的淮南市八公山区出具的法院传票显示,该案案由为行政赔偿,开庭时间为4月16日上午9时。王先生还表示,在去年刑事立案后,他还进行了伤情鉴定。据其向记者提供的警方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王先生右眼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此外,烟花爆燃致王先生右侧眼球破裂,在右眼眼球摘除手术后,构成一眼球缺失,鉴定为七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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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先生
王先生认为,此次开庭关系到公共安全的责任划分,“事发地是属于禁放烟花爆竹区域的核心区,当时场地人群密集,但却有人在那里连续放了几个小时的烟花。此次开庭我也想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市民在公共场所的人身安全究竟应由谁来保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据淮南市当地媒体在2024年12月发布相关文章显示,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现就淮南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安全管理通告如下: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大通区行政区域内(含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本报此前报道,事发后王先生曾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寻找目击者,“如果您是在安徽淮南八公山记忆广场事件的目击者,或者您在1月28日 20点52分左右恰好拍摄到该时段的一些现场视频,请将视频发送给我,这些线索对案件调查至关重要,若提供的线索得到警方认可并采用,我定会给予重谢!”
去年2月16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当事男子小王处获悉,他右眼被炸伤一事警方已经刑事立案。根据小王提供的淮南市公安局八公山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显示,其眼部被炸伤一案,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拟立刑事案件。
视频 徐韶达 孙梦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