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王石被抓谣言:造谣者涉双重违法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12 23:14:00
4月12日,万科创始人王石辟谣被抓消息,登上热搜。对此,田朴珺回应称:“这是法治社会,造谣不需要付出代价吗?”随后,王石发博说:“看来大家比我本人还关心我的动态。一切安好,造谣者交给法律。”
公开资料显示:王石,1951年1月23日出生于广西柳州,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 现任万科董事会名誉主席,华大基因联席董事长,万科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对紫牛新闻/扬子晚报记者表示,首先,造谣“被抓”不等于普通诽谤,这里是双重违法。编造他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既侵犯名誉权,更涉嫌虚构警情、扰乱公共秩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处5到10日拘留外加500元以下罚款;若引发舆情恐慌、误导公众,完全符合诽谤罪加上编造虚假信息罪的竞合适用,绝非“删帖道歉”就能了事 。
第二,关键突破自诉可转公诉。很多人以为诽谤是“亲告罪”。但针对知名企业家、引发全网刷屏的谣言,已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满足公诉条件。王石一方不必只走民事起诉,可直接报案要求公安立案,走公诉程序更高效、震慑更强。
第三,建议采取“王石式维权最优路径”:第一步:区块链加上公证固定首发账号、转发链、阅读量,形成完整证据链;第二步:立即发律师函或者去法院起诉要求平台披露造谣者实名以及IP,平台如果拒绝披露,则可以要求平台连带担责。第三步,刑民并行,——刑事报案追刑责,民事起诉索赔并要求全网置顶道歉,不搞“象征性赔偿”,要用判决抬高造谣成本。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低成本造谣场。对公众人物的恶意造谣,本质是践踏法治与公信力。道歉有用,要法律干嘛? 支持王石用司法亮剑,让造谣者真正付出代价。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