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类药品私下转卖也可能涉毒,雨花禁毒民警进社区提醒警惕“隐形毒品”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09 21:52:00
近日,在南京南站360广场上,由雨花台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牵头主办的区“及时雨·便民直通车”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活动中,一场生动的禁毒宣传吸引不少居民驻足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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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来自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的禁毒民警,通过案例讲解和互动交流的方式,向居民普及毒品防范知识,提醒大家提高警惕,远离毒品风险。“很多人对毒品的理解还停留在传统意义上,但实际上,毒品的形态和来源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雨花公安分局禁毒民警范秀琴在接受采访时介绍,如今在法律层面上,对“贩毒”的界定不仅仅局限于大家熟知的毒品,贩卖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物,同样可能被认定为贩毒行为。
她解释说,一些吸毒人员会利用精神类药物来替代毒品,以达到类似致幻的效果。因此,这些药物一旦被非法流通,就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危害。“很多人觉得精神类药物只是药品,但如果涉及非法买卖,就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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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秀琴还向记者分享了一起曾经发生的案例:有大学生将自己服用后剩余的管制类药物放到二手交易群中售卖,原本只是出于处理“剩药”的想法,却因此引发了关于贩毒罪界定的法律纠纷。
“很多年轻人对这类风险并不了解,以为只是转卖药品,但实际上这类行为很可能触犯法律。”她提醒,涉及国家管制的药物,必须通过正规渠道处理或回收,不能随意买卖。
除了药物流通带来的隐患,毒品的伪装形式也越来越具有迷惑性。范秀琴介绍,一些新型毒品往往被伪装成日常零食或物品,比如藏在“跳跳糖”中,或者塞进香烟里,让人难以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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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的外观可能和普通食品没有区别,如果缺乏警惕,很容易被诱导或误食。”她说,这也是近年来禁毒宣传不断强调公众识别能力的重要原因。
在现场,雨花禁毒民警还向居民重点讲解了日常生活中的防范要点。比如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一定要注意饮品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递来的食物;如果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警或向场所工作人员求助。
不少居民在听完讲解后表示,过去对毒品的印象比较单一,认为只和特定人群有关,但通过民警的介绍,才意识到新型毒品可能以各种形式潜伏在日常生活中。“以前觉得毒品离我们很远,今天听了之后才知道,其实很多风险就在生活细节里。”一位现场参与宣传活动的居民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昊 见习记者 张岑晏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