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间销售玩具盲盒被指侵权,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追责
来源: 澎湃新闻
2025-05-19 16:09:00
北京一公司在抖音直播间销售玩具盲盒被指侵权,法院最终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刑责。
5月1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5件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刑事)。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显示,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间,被告人宁某、彭某双伙同他人在江西省抚州市某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内,未经著作权人、注册商标权利人北京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同意,生产、销售假冒的该公司“温度”系列、“夜之城”系列玩具产品,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经查部分产品进入抖音直播间等平台向全国进行销售。民警在江西某动漫科技有限公司起获假冒的文化创意公司玩具产品8万余件,价值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
被告人宁某、彭某双于2024年1月24日被查获归案,侦查机关同时扣押犯罪工具制作侵权产品模具13套、包装1900个、侵权产品83350个等物品。归案后被告人宁某家属代其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
本案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经生效。法院认为,被告人宁某、彭某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著作权人美术作品;且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二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既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又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二被告人的行为系一个行为侵犯数个罪名,依法择一重判处。
鉴于宁某、彭某双到案后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宁某家属代为退缴部分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宁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彭某双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本案是北京法院依法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为知识产权提供司法保障的典型案例。北京高院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时指出,北京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首次提出了盲盒的文化概念,本案被告人在没有获得权利人关于注册商标的使用授权,也没有获得复制权利人美术作品授权的情况下,生产的玩具在整体结构、轮廓、线条流向、基础色彩、本体部分主要结构等方面与侵权产品基本一致,可以认定涉案产品与侵权产品构成复制关系。
“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的生命,本案销售盗版、仿冒玩具产品的行为,侵犯了企业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给被害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亦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北京高院认为,本案的审理,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保护创新、激励创新,以高质效司法为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驾护航,对守护创新创意,助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