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江苏好高职|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提前招生简章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3-09 16:28:00
学校招生代码:137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2026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制三年。学校地址为盐城市高职园区学海路28号(学海路校区)、海洋路28号(海洋路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是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9966238。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本校本年度提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七条 招生对象
已参加2026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八条 报名条件
1. 合格门数要求:考生须参加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具体报考所需“合格”门数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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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语语种:所有专业对高考外语语种报考不限,但校测笔试外语科目仅限英语或日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安排英语、日语语种。
3. 身体条件: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特别注意:色盲、色弱不可报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专业;色盲不可报美术与设计类相关专业。
第九条 志愿填报
1. 填报时间:
第一轮:2026年3月12日-14日(截止17:00)
第二轮:2026年4月14日 9:00-15:00(第一轮已完成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
2. 填报网址: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
3. 填报数量: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4. 科类限制:
艺术类(音乐、美术与设计、舞蹈):限报考科类为相应科目的艺术类考生,需参加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体育类:限报考科类为体育类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专业加试。
兼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专业,兼报时合格门数需达普通类要求。
第十条 校测安排
校测由我校与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无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组织。
1. 校测对象:所有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均须参加校测。
需参加笔试+加试:普通类(师范)专业、体育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只需参加笔试:普通类(非师范)专业、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计入总分)。
2. 校测时间:
第一轮:3月21日
第二轮:4月19日(已完成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
3. 校测方式:笔试、加试。
4. 校测内容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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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调剂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处理服从调剂考生的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予以加分录取(取幅度最大的一项,不超过20分):
1.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2. 烈士子女:加20分。
3.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
第十三条 总成绩计算
1. 合格考折算成绩:10门科目,每“合格”一门折算为10分,满分100分。
2. 普通类(师范)专业:总成绩 = 合格考折算成绩 + 笔试成绩 + 政策加分。(需加试合格)
3. 普通类(非师范)专业:总成绩 = 合格考折算成绩 + 笔试成绩 + 政策加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需加试合格)
4. 艺术类专业:总成绩 = 合格考折算成绩 + 笔试成绩 + 专业省统考成绩 + 政策加分。
5. 体育类专业:总成绩 = 合格考折算成绩 + 笔试成绩 + 专业加试成绩 × 2 + 政策加分。
第十四条 同分排序
1. 普通类:依次比较笔试成绩、合格考折算成绩、笔试语文数学总分、笔试语文成绩、笔试数学成绩、笔试外语成绩、综合素质评价。
2. 体育类:依次比较体育加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考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评价。
3. 艺术类:依次比较专业省统考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考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评价。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十五条 校测费用
笔试费用60元/生,加试费用60元/生(苏价费〔2007〕423号)。
第十六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
文科类专业:4700元
工科类专业:5300元
体育类专业:4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医药卫生类专业:6200元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9800元
住宿费(苏价费[2002]369号):每生每学年1000元-1200元不等,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七条 奖助学政策
学校提供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盐城市“黄海明珠”大学生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为特困生减免学费、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生活补助、应急资助;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享受国家资助及退役复学后国家助学金。
第十八条 转专业政策
学生入学后可于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末根据学校转专业文件提出申请,经考核符合条件者可转入其它相关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第十九条 毕业证书
对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和体检结果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5-89966222、88576686
招生监督电话:0515-89966238
招生网址:http://zsjyc.yyz.edu.cn/
微信公众号:ycyzzjb
咨询QQ群:451779022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