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气”一点都不“好笑”,是犯法的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3-18 1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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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获的“笑气”
夜场的工作让他接触“毒圈”,向诱惑屈服的代价是身体不可逆的损伤与法律严肃的审判,尘埃落定之时他才醒悟“笑气”不好笑,而是违法的“毒”……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日前以非法经营罪对潘某提起公诉,其因夜场工作而染上“笑气”,后果将是法律的惩处。
2023年底的一天下午,小明(化名)刷朋友圈看到有人在卖一种银色小钢瓶,即使这条朋友圈表达隐晦,但他认识这种小钢瓶,就是能让人产生短暂兴奋感的“笑气”。作为“瘾君子”的他尝试联系了卖家潘某,约好数量、价格和取货时间、地点后转账,不久后真的收到了送货上门的“笑气”。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室温下为无色微甜气体,有轻微麻醉作用,能致人发笑,属于危险化学品,长期或大量吸食会损伤神经系统,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2022年上半年,潘某在夜场上班时开始接触并吸食“笑气”,结果越发上瘾,远远超出经济承受范围。于是他开始低价批发“笑气”,除了自己吸食,也能再高价零售给需要的顾客,从中赚取差价而牟利。
几个月后潘某辞职,开始专门售卖“笑气”。起初,潘某都是单干,没想到“生意”做大了,人手不够,又叫上两位朋友(另案处理)帮忙一起送货。2023年7月,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取保候审。
“好了伤疤忘了疼”,刑事拘留并未让潘某反省,最终他还是没能拒绝高利润的诱惑。同年12月,他又和朋友李某某(已判刑)合伙售卖。除了朋友圈广告,两人还靠朋友介绍和发展下线(另案处理)来获客,并安排特定人员(另案处理)和某电商跑腿送货。盈利所得除去给上家的货款、下线的提成和送货人员工资等,余款由潘某和李某某平分。
幻想着靠这种“以贩养吸”实现“财富自由”,但等待潘某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2024年2月,潘某再次被抓获。据查,两人都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案发后,公安机关核实潘某销售笑气价值共计人民币92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笑气”虽用途广泛但属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将依法惩处,一旦长期吸食更会严重损害身心健康。公众要认清危害、自觉远离,切勿以身试法,发现违法线索及时举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