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抽查不合格仍违规营业,镇江一KTV被住建局依法罚款3万元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14 18:43:00
扬子晚报网4月14日讯(通讯员 方竣 记者 万凌云 姜天圣)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人员密集娱乐场所更是火灾防控重点。近日,镇江市住建局通报一起典型消防违法案例:当地一家KTV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后,拒不停业整改仍持续经营,被依法处以3万元罚款。住建部门以此警示各类市场主体,摒弃侥幸心理,严守消防法规,切实扛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024年6月,镇江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处,对镇江市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KTV内装修消防改造工程,开展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经核查判定为不合格,并向该单位下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不合格)》,明确要求立即停业整改。
然而,该经营单位心存侥幸,未按要求落实整改、停止营业,仍违规对外经营。2025年9月8日,住建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确认,该KTV仍在正常营业。经查,该KTV于2023年12月启动装修施工,2024年4月完工,同年10月正式营业,实际经营面积约400平方米,属于典型的人员密集公共娱乐场所。
经依法查办,该KTV在消防工程抽查不合格后不停止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中“经营面积五百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其他公共娱乐场所,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标准,结合该KTV经营规模较小、后期积极配合整改等情节,镇江市住建局对涉事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收到处罚告知书后,未提出陈述、申辩,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已足额缴纳罚款。
住建部门表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是从源头堵塞安全漏洞、筑牢安全防线的关键环节,绝非“走过场”。KTV、网吧、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一旦消防设施不达标、隐患未消除,极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此次案件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注重教育引导,也提醒全市存在类似问题的经营户,切勿拖延、隐瞒,务必主动配合调查、立即整改隐患,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全市各类经营主体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严格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法定程序,主动消除安全隐患,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公共环境。
法律链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