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3-26 17:03:00
3月26日,盐城市召开《盐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陶晓林主持,市城管局、公安局、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介绍《办法》起草背景、核心条款及实施安排,现场回应媒体关心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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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办法》共8章41条,涵盖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收集与运输、贮存利用与处置等全流程内容,确立“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谁产生、谁付费”等管理原则,明确“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社会参与”管理机制,构建起“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严治、保障有力”的全链条管理体系。《办法》于2月13日发布,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举标志着盐城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从“单一环节监管”迈入“全链条闭环管理”新阶段。
发布会上,盐城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办法》核心内容作出解读,六大制度设计成为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的关键。一是压实各方管理责任,清晰界定市、县(市、区)政府及镇(街道)管理职责,细化城管、公安、住建等部门分工,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编制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合理设置转运场所,推动城乡建筑垃圾管理一体化;三是聚焦源头减量,通过推广装配式建筑、优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管理等举措,从建设全流程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四是规范收集运输,严格建筑垃圾运输核准,创新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物业、业主的主体义务;五是推进资源循环利用,确立就地就近利用原则,建立供需信息登记制度,推动建筑垃圾变“城市矿产”;六是健全保障监督体系,建设全市统一监管平台,将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并落实奖励机制。
下一步,盐城市相关部门将持续做好《办法》宣传解读和配套细则制定工作,通过多平台、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强化部门协同和执法监管,以法治化手段破解建筑垃圾治理难题,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通讯员:郑灏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周珉
校对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