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考古先建设,扬州两公司被罚50万元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3-24 15:11:00
去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施行以来,“先考古、后出让”“先调查、后建设”的制度要求成为文物保护的刚性准则。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3月24日从文旅大市扬州获悉,该市执法部门近期办理两起“未考先建”文物执法典型案例,以法治力量守护城市历史文脉,警示全社会共同筑牢文物安全防线。
案例一:联运物流公司“未考先建”被罚款35万元
执法部门接到扬州市文广旅局交办单,反映竹西街道智慧未来综合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EPC工程中的物华路段存在未考先建的行为。经查,物华路段已铺设地下管网,路基处于垫土阶段,现场处于停工状态,该项目位于扬州市政府公布的首批文物埋藏区内,建设单位为扬州市某联运物流有限公司。该项目在文物局下发停工通知书后进行了二次施工行为,经专家鉴定,该路段已不具备考古调查、勘探条件。依据《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35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扬州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考先建”案
执法部门接到扬州市文广旅局交办单,反映竹西街道瓦窑村精品民宿区地块存在未考先建的情况。经查,该地块位于扬州市政府公布的首批文物埋藏区内,现场已停工,工程建设未完成,施工面积约为1500㎡,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扬州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扬州市文物局证实,扬州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申请考古调查、勘探,造成了已经建设区域无法实施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严重后果。依据《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规定,责令其对未建设区域申请考古调查、勘探,并作出罚款1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部门正告,“未考先建”行为不仅触碰了文物保护的法律红线,更对扬州地下可能存在的历史遗存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郑重警示各市场主体,要切实提高文物保护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项目建设前依法履行考古调查、勘探程序,坚决杜绝“未考先建”“边考边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市执法支队将持续保持文物执法高压态势,对各类文物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严厉查处,公开曝光。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主动参与文物保护监督,携手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共同守护好扬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精神根脉。通讯员 扬文旅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