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6月1日消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就《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截图
前次征求意见是在保险业内
此次意见反馈截至7月1日
今年3月31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简称“规范修订版”)在保险行业内征求了意见。
后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两个协会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全面整理,吸收采纳了部分合理意见,形成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规范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并于6月1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
据统计,目前持有有效重疾险保单的消费者已超过1亿人次。
与上次征求意见比
轻疾保额比例上限上调
据悉,两个协会对规范修订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提升保障程度,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上限进行了上调;由规范修订版中的不高于20%上调至30%。
二是优化完善了恶性肿瘤等部分疾病定义的文字表述;三是进一步放宽了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部分赔付条件的限定;四是进一步规范了严重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疾病名称表述;五是对随意运动等部分术语释义进行了调整,在确保释义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同时,兼顾了社会公众的通俗理解;六是对个别除外责任表述进行了完善;七是对过渡期相关表述进行了明确。
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
完善扩展为28种重疾和3种轻疾
修订取得了哪些成果,对消费者有哪些影响?据介绍,本次重疾定义修订的成果包括:一是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二是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三是扩展疾病定义范围。
在原有重疾定义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同时,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重疾病种进行科学分级,新增了对应的3种轻度疾病的定义。
此次修订没有剔除甲状腺癌,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
本次修订暂不纳入原位癌。但是,各保险公司可在规范修订版规定病种的基础上,在重疾险产品中增加原位癌保障责任,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保险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