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到2021年底 南通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2020-03-31 18:15

近日,南通市河长办、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力争到2020年底,南通全市基本消除集镇区(含撤并前老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农村集中居住区(含沿河集中居住区)的黑臭水体,到2021年底,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农村水环境显著提升,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组织农村黑臭水体排查

2019年,南通市印发《南通市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集镇区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为重点,全面启动农村黑臭河道治理,并列入河长制三项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全市去年已下达年度治理任务1725条,实际完成1769条,部分集镇区的黑臭河、农村的粪污河得到有效治理,切实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2020年,南通市全面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河道的治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明确了“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畅流活水、长效管护”的治理思路。

按照排全、排细、排实的要求,全面组织对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排查。

根据排查、复查、核查和市级抽查四个不同阶段的具体要求,全面仔细查明成因,对工业废水、沿河生活污水直排、雨污混排的,不仅全面排查排口数量,还要溯源排查其源头、排放周期及排放量,并建立名录清单,为后续的治理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

分类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

对于沿河畜禽养殖粪污直排入河造成黑臭的,在坚决取缔关闭养殖场的基础上,对受其影响较大的重点河段(河塘)组织清淤疏浚,彻底清除沉积粪渣及污泥。

对河道淤积阻塞水体长期不流动造成的死水潭、臭水沟,在对垃圾、秸秆、水草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拆除坝头坝埂,实施清淤疏浚,全面畅流活水。

对工业企业废水直排入河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在先期执法处罚的前提下,督促其截污纳管或自行处理达标排放,对于无法处理或达标无望的,纳入散乱污企业限期关停。

对沿河小餐饮、洗车、沐浴、美容美发、洗涤、小旅馆等 “六小行业”水污染整治,在全面排查登记的基础上,督促其建设隔油池、沉淀池等预处理设施,各类污水经预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

对于因生活污水大量直排导致黑臭的,对户数及常驻人口较多、排放量较大的集中居住小区或沿河居住区的生活污水,由住建部门牵头,督促各区镇通过规划建设小型村庄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对户数较少的集中居住小区或沿河非密集居住的,试点推广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设施,对集镇区附近的集中居住区的生活污水优先纳入乡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

对治理后的河道及水体的长效管护

制作农村黑臭河道水体长效管护公示牌,明确管护主体及管护保洁人员,落实管护经费,实行常态长效管护保洁。

结合河道疏浚,实施岸坡整治,拆违补绿、见缝插绿、退耕还绿,恢复河道的自然生态,固土护坡,涵养水源。在河岸带种植滨水、沉水、浮水、挺水等水生植物,有效吸附水体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

所有入河排口进行标识管理,在取缔各类污水直排口的基础上,对保留的雨水排口、少数达标排放的污水排口逐一设置标识牌并加强动态监管。

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口以及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口按照“立牌子、开口子、竖杆子”的规范管理要求,实现对其尾水废水排放的自主申报和在线监测,督促其稳定达标排放。

为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保障,各地、各镇、村级河长落实整治责任,狠抓推进,主动公开公示整治水体名录及治理的目标、方案、措施、完成时限。各地和相关部门也加强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实现有序推进。按照部、省文件要求,我市还将在五县(市)及通州区产生一个县(市)区作为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县。通讯员 苏环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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