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自3月30日起分批次、错峰开学
2020-03-28 19:26

扬子晚报网3月28日讯(记者 高峰)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全省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和指导方案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宿迁市教育局3月28日发布了《宿迁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错峰开学工作安排》,决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自2020年3月30日起分批次、错峰开学。

具体安排如下:

1.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中职学校对口高考高三班:3月30日开学。

2.高一高二年级、初一初二年级、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小学四五六年级、特教学校:4月7日开学。

3.小学一二三年级、幼儿园:4月13日开学。

4.高校:以4月13日为开学起始时间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具体开学时间经省学校防控组批准后由学校发布。

5.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照护)活动的时间,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开学后由市、县(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定。

6.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具备条件的学校分期分批有序开学。

7.各级教育部门指导所属中小学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校各年级错时上下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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