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综保区获批为江苏首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2019-12-14 10:04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财政厅、南京海关近日发布公告,决定在苏州吴中综合保税区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同批次的区域还有泰州、扬州、盐城3地。这是继今年8月《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9号)文件发布后,省内首批以备案制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区域。

1公告

近年来,受大环境影响,综保区内企业开展“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越来越困难,越来越多的加工贸易企业正在从单纯的“两头在外”,转向生产原料在国内国际采购、成品在国内国际市场同时销售。

据悉,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能够帮助试点企业打通国内增值税“免抵退”链条;通过企业进项税的抵扣和退税,降低企业税负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2吴中综合保税区

目前,吴中综保区管理局已联合苏州海关吴中办、吴中区税务局、开发区财政分局,召开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专题推进会,根据试点工作需求,明确硬件条件、办公场所、前期工作重点、联络员等事项,致力于形成更为紧密的工作联络机制,统筹推进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等各项工作,确保试点有序开展。如今,已有试点意愿企业2家,均为生产型企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顾秋萍

| 微矩阵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