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实验学校开学第一课:聚焦普法“校园欺凌”
来源:紫牛新闻
2024-02-21 20:50

扬子晚报网2月21日讯(通讯员 孙冬 何柳 记者 万凌云) 叮铃铃,开学啦!神兽回笼,重新启航,同学们都做好准备了吗?新学期,新气象,镇江实验学校开学第一课,从学法开始。

讲座

近日,春节档电影《第二十条》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影片围绕三个与正当防卫有关的司法案例展开叙述,其中一个关于校园欺凌的案例尤为引人深思,这个案例不仅展示了校园欺凌的残酷现实,更触动了每位观众对于如何破解这一问题的思考。2月20日上午,镇江实验学校邀请了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崔啸法官,为学生们带来开学第一课——一场预防校园欺凌普法讲座。

现场通过三个生动的案例分析,崔法官对“欺凌”行为的概念、形式与代价进行了全面解读,学生们深刻认识到了“欺凌”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欺凌行为不仅包括身体上的攻击,还包括言语、网络等形式的侮辱和排挤,这些行为会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崔法官说。

“请爱你的同学就像爱你自己一样。”讲座中,学生观看了由镇江中院原创的普法剧《欺凌的代价》,明晰了校园行为暴力、语言暴力和心理暴力现象以及其引发的严重后果,更加直观地理解了法律条文背后的含义。

“防性侵,防欺凌,阻其未然意为防,校园规章有约束,家教指导有监督……”最后,崔法官带领全场齐声朗读了《防欺凌小提示二十条》,进一步强化同学们对“欺凌”行为的认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此次讲座活动反响热烈,许多同学也针对“欺凌”现象与崔法官进行了现场交流探讨。他们纷纷表示深刻认识到了“欺凌”行为的危害性,也学到了许多实用的法律知识,未来也将把这些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友爱的校园环境。

八(8)班学生赵嘉淇说:“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暴力欺凌,首先我们作为一名初中生,我们应该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如果我们作为一名被施害者,我们应该勇敢地说不,我们应该越过这条坎,勇敢积极地去面对未来的生活。”

“我感受最深的是语言霸凌这一块,我很吃惊,我们生活中不经意间说的一句话可能会对别人造成很大的伤害。所以我在今后的生活中注意自己的言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六(3)班学生田一然说。

该校副校长倪莉表示,学校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反校园霸凌机制,让学生明确什么是校园霸凌,如何反对和抵制校园霸凌。同时,校方还将和社会、和家长共同开展好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只有让孩子知法懂法,我们才能在面对校园霸凌时大胆地勇敢地说不,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校对 盛媛媛

| 微矩阵

 报纸广告服务 新媒体广告刊例价 技术服务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