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江苏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江苏建设蹄疾步稳、成效明显,为“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统筹谋划推进,这是党对法治建设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加强的十年
健全制度体系。省委成立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委员会协调小组和办公室,将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全省法治建设工作。市、县(市、区)全部成立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依法治省(市、县)体系实现全覆盖。
健全议事协调机制。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定期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听取法治工作专题汇报,研究确定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协调解决法治领域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工作,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有力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各市县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在同级党委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充分履行对本地区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谋划推进、督促落实职能,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进法治建设,确保中央和省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突出基层基础建设和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全面依法治省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出台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机制,推动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建立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组织开展法治建设重点领域督察,法治建设政治责任有效压实。
出台配套措施,这是法治江苏建设规划布局不断完善的十年
突出规划引领顶层设计,制定实施《法治江苏建设规划(2021-2025年)》《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配套出台相应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构建起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和施工图,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更高水平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和《法治服务保障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在全国首创推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作为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牵引,以科学完善的指标体系推动法治江苏建设向纵深发展。
这是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重要作用不断彰显的十年。聚焦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快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急需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截至目前,全省现行有效省级地方性法规267部、政府规章134部,行政程序条例、土地管理条例、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等多个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在全国领先,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格局基本形成。聚焦推动依法防控疫情,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帮助企业群众纾困解难,形成“法治体检”“产业链+法律服务”等机制模式,有力保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体有效深化“放管服”改革,累计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344项。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出台《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制度体制日益健全。助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深入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在15个国家推动建立16个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制定《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依法破除各种市场准入壁垒,完善产权依法保护制度机制,持续打造“不见面审批”“3550”改革等品牌,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92.5%的审批事项网上可办,90%以上事项实现“一窗”分类综合受理,基层政务服务基本实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一网通办”。聚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六五”“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创新深化普治融合机制,建成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12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0个,建立法治文化阵地1.8万余个,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1256家,培育法律明白人20余万名,2万余个村(社区)普遍建立“援法议事”工作机制,持续推动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司法体制改革,这是法治领域改革创新不断深化的十年
公正司法方面,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制定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谁办案、谁负责”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出台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全面推开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实现全覆盖。
扎实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在全国首创“9+1”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建立企业破产处置省级协调联动机制,构建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在全国公益诉讼检察试点工作中先行先试,提起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和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方面,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积极推进“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新模式,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夯实政府层级监督方面,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面,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台融合”,推出“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务产品,建立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统筹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仲裁等体制机制完善和相关工作,开发全国首个线上多元调解平台“苏解纷”,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176个省级以上园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进驻全覆盖,为2万多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形成“7×24小时”全天候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全面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队伍德才兼备,这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的十年
按照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总要求,坚持不懈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制定出台《江苏省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扎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人才建设,强化各类人才科学配置,实施立法和执法队伍能力提升行动,推行人民警察单独职务序列,深化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度改革,健全常态化遴选机制,全省现有员额法官6883名,员额检察官3376名。
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更加有力。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整治顽瘴痼疾,大力开展英模宣传,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稳步提高。加强党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健全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范,建立法律服务人才库,持续优化法律服务队伍结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截止目前,全省共有律师4.2万余人,律师事务所2300余家,县域律师万人占比超过万分之一。
法治江苏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整体谋划、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将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使法治成为江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目标,聚焦发展大局,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实践。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梅建明
校对 王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