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制定出台高级技工学校设立审批办法
2021-09-24 19:24

扬子晚报网9月24日讯(记者 王赟)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苏省高级技工学校设立审批办法(试行)》正式出台,此举旨在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同时也为规范江苏高级技工学校设立审批工作提供依据。

记者注意到,《办法》设置了较为严格的设立审批程序,包括学校自评申报、资格初审、实地考察、集体研究、复核公示、正式批复等6个环节。其中,在设区市一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技工学校的主管部门,不仅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对申办学校审查、论证,还要征求教育、公安、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既体现了有关职能部门对技工教育的关心支持,又能从多个角度规范技工学校办学行为。

为进一步细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江苏还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高级技工学校评审细则》,设置了5个资格指标和50条评审指标,每项指标配1分,用“非1及0”的刚性标准衡量高级技工学校建设条件,大大增强了专家评审的实际操作性,同时也尽可能避免了酌情因素。此外,对部分量化指标设置了加分项,为各级党委、政府重点支持的优质技工学校快速发展提供了一条“超车道”。

据悉,“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将整合一批“弱、小、散”技工学校,集中支持一批优质技工学校升格发展,进一步优化全省技工院校区域和结构布局,加快培养更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更加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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