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31日讯(记者 董婉愉)今天下午,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自2020年12月21日起,南京市已在省内率先推开跨区办理婚姻登记试点。截至目前,全市各区婚姻登记机关共办理252对夫妻的婚姻登记。其中结婚101对,离婚139对,补办结婚证12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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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夫妻一方或双方户口为南京市户籍,就可以在市内任意一个区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户籍在南京市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任一行政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姻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涉港澳台、华侨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据悉,目前南京市跨区办理系统运行正常,市民可提前预约申请办理。南京市民政部门提醒,全市各区婚姻登记机关实行跨区婚姻登记需要预约,没有预约的暂不受理。具体预约方式为:当事人可通过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南京市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南京民政”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手机APP预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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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另悉,根据民政部通知,有着相关法律背景的“离婚冷静期”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要求,双方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后,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登记申请。冷静期30天满后,必须双方都亲自到场申请离婚证。未亲自到场、只有一方到场、或逾期领取的,都视为“撤回离婚申请”行为。冷静期后依然申请离婚,需要再等待30天审理期,满足时限后才能拿到离婚证。婚姻登记处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业务。今后胁迫结婚受迫的一方,只能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资料图片由新华报业视觉中心记者 宋宁 摄
校对 丁皓宇
